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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其他规则调整汇总

2015-12-01 11:28:44

《三国杀》手游其他规则调整汇总:

 

1.同时机发动技能或执行效果,改为可自选顺序。属核心机制变动,加强了战术的选择余地。


2.曹植落英收走基本牌,甚贤仍可以发动,甚贤的效果与这张牌是否存在无关。


3.诸葛亮最后一张借刀可以借刀杀自己,手牌最后一张是火攻可以火攻自己。


4.国战八阵增加在出牌阶段能明置武将牌的技能。


5.把多张牌当一张牌使用或打出,点数跟花色一样改成不能计算(之前点数是相加的)。(例如张星彩枪舞丈八)。


6.一名角色只有于出牌阶段空闲时间点使用【杀】才会有使用次数的限制:若其于当前出牌阶段内的空闲时间点使用过【杀】的次数不小于其于此阶段内使用【杀】的次数上限,其于此阶段内的空闲时间点不能再使用【杀】。此次调整取消了额外次数的概念,涉及以下卡牌和技能的修改:


1)【诸葛连弩】:锁定技,你使用【杀】无次数限制。本来不是锁定技,现在改为锁定技。并且周为为之前做的特殊处理要取消,现在太史慈天义成功,诸葛连弩出了两个杀,换武器后,不能再多出一张了。即诸葛连弩出的每一张杀都是要计数的。


2)【怒斩】(技能1)锁定技,你使用的由一张锦囊牌转化的【杀】不计入限制的使用次数。(技能2)锁定技,你使用的由一张装备牌转化的【杀】的伤害值基数+1。原是要求锦囊转化杀还能无次数限制,无论如何都可以使用,现在改为去掉这个效果。


3)【枪舞】:出牌阶段限一次,你可进行判定,然后于此回合内使用点数小于结果的【杀】无距离限制,使用的点数大于结果的【杀】不计入限制的使用次数。原是要求使用点数大于结果的【杀】无次数限制,无论如何都可以使用,现改为去掉这个效果。即要先判定才可以发动“不计入限制”这个效果,先出【杀】后判定无效。


4)【将驰】、【虎啸】、【诈降】、【天义】的相关效果都是次数上限+1。【司敌】的相关效果是次数上限-1。都与“额外”无关。同类效果可叠加。

5)【龙吟】的相关效果是杀不计入限制的次数。

解释:“无次数限制”即使用【杀】会计入限制的使用次数,但即使角色于当前出牌阶段内的空闲时间点使用过【杀】的次数不小于其于此阶段内使用【杀】的次数上限,其于此阶段内的空闲时间点也能再使用【杀】;“不计入限制的次数”即角色于当前出牌阶段内的空闲时间点使用过【杀】的次数不增加。

 

7.【五谷丰登】翻牌的数量应等于场上存活的五谷的目标角色数。所以如果有目标在翻牌前死了就不能计数,不是目标的角色也不能计数。


8.失去技能后要统一弃置库牌。技能的主人A失去技能,因为发动这个技能A把牌放在自己脸上,那么失去技能后A脸上的这些牌需要置入弃牌堆。例如:【谦逊】、【司敌】、【引兵】、【节钺】、【千幻】、【设伏】、【屯储】需要统一改成置入弃牌堆。


9.【贞烈】、【鸡肋】、【镇卫】、【享乐】、【祸首】、【蛮裔】、【巨象】、【奋威】、【智迟】。上述技能中令一张牌无效的效果其实只是个状态,并不是立即执行让这张牌的结算流程终止。终止时机跟仁王盾一样。即上述技能发动了一个,另外一个理论上只要时机没过就能发动,效果叠加依然还是此牌会在之后因无效而终止结算。


10.【啖酪】、【凤魄】、【谮毁】、【千幻】、【奋威】、【谦逊】这几个技能中,关于目标数的判断,都是对当前存活的目标角色数(按照人头个数算)进行判断,即同一个角色被结算两次算目标角色数为1。其中【啖酪】和【奋威】的条件是当前存活的目标角色数大于1。其他技能的判断条件都是当前存活的目标角色数等于1。